行政院院長蘇貞昌昨(6)日主持行政院院會,同意實施「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方案」、「增加產檢次數及項目」及「放寬育嬰留停及調整工時彈性」三大政策,讓民眾安心懷孕,平安
生養,此三類政策從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軍公教勞一體適用,經費均由中央政府負擔。
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方案
對象:為一般不孕夫妻至少一方具我國國籍,且妻年齡未滿 45 歲
補助金額: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維持每次 15 萬元補助上限外,一般夫妻首次申請補助上限 10 萬元,再次申請上限 6 萬元,每胎最多 6 次,並依年齡區間及療程範圍提供每胎不同次數及成數之補助條件。
增加產檢次數及項目
衛生福利部參照醫學實證和國際作法,將現行免費提供 10 次產前檢查增加至 14 次、新增妊娠糖尿病篩檢、貧血檢驗與 2 次一般超音波,及調高產檢診察費及檢驗費用,以提升產檢品質;預防保健產檢次數 10 次而制定,配合產檢次數將增加為 14 次,性別工作平等法產檢假日數將規劃由 5 日修正為 7 日,至於增加 2日之薪資,由政府補助,不加重雇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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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育嬰留停及調整工時彈性
為鼓勵雙薪家庭父母,能夠共同陪伴子女成長,並給予經濟支持,將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及相關辦法,使育兒父母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請領津貼(含補助)。申請期間可少於 6 個月,但每次不得少於 30日,以 2 次為限,使有短期照顧之需求者,亦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請注意以申請時「應提前預告雇主」為配套措施;而除原本 6成投保薪資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外,政府將另給予 2 成投保薪資補助,薪資替代率可達 8 成,讓育兒父母無後顧之憂,安心照顧陪伴幼兒。
針對未滿 30 人之事業單位,經勞雇雙方協商後,亦得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減少或調整工作時間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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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