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完月子,眼看就要回歸職場了,真猶豫到底是要自己帶小孩,還是要請人幫忙帶,如果請人帶要怎樣壓力會最小呢? 高雄托嬰資訊都整理好如下,媽咪爸比們,可以先討論看看!!看要怎麼做才會對家庭的衝擊最小,也可以安排時間去了解各個環境的差別,以利做最佳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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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來幫忙 ~~育兒津貼、就業者家庭托育費用補助、單親補助
目錄
公共托嬰中心
收托對象:
申請收托時,已出生滿1個月且未滿2歲之兒童,並符合下列資格之ㄧ:
一、兒童出生後即設籍本市或於報名登記日及入托時向前推算已連續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且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ㄧ方於報名登記日及入托時向前推算已連續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
二、單親一方為新住民,尚未取得身分證或取得後即設籍本市惟未滿6個月,並實際居住本市滿6個月以上,且兒童出生後即設籍本市或報名登記日及入托時向前推算連續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
三、提供辦理托嬰中心場地之學校教職員工、辦公大樓員工子女及中心員工子女(不受設籍限制)。
四、家長一方以申請收托兒童之名義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應於托嬰中心通知兒童可入托之日之次日起20日內(含例假日、國定假日),提供在職證明,逾期未提供,托嬰中心應書面通知家長並自通知日起30日(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內完成退托。
收托名額及遞補方式
一、托嬰中心招生名額,依據各中心實際收托數為準。
二、各新設公共托嬰中心招生公告期間申請收托之兒童,因超過收托名額而未能入托者,托嬰中心應於招生時決定備取順序;遇缺額時應優先遞補弱勢家庭兒童,並視出缺年齡及身分類別於備取名單內依序通知入托。公告期間結束後始申請收托者,亦依申請時間及身分類別先後排序於前述備取順序之後。
三、上述備取名額限定為核定收托人數之2倍,惟弱勢家庭兒童登記報名時不受2倍限制。
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收托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戶口名簿、家長私章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由家長親自或委託他人(需攜帶授權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及私章)至指定地點申請。
二、申請文件不齊者,由托嬰中心通知家長(或委託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駁回後,重新送件申請者,視為新申請案。
三、每名兒童限申請一家並簽立切結書。
四、優先收托之弱勢家庭兒童認定標準或需檢附之相關文件如下: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戶籍地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 高風險家庭:社會局服務中之高風險家庭個案。
- 特殊境遇家庭:經社會局或區公所審核認定之證明文件。
- 發展遲緩兒童:經早期療育通報暨個案管理中心開案輔導之兒童、經醫院開立之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或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出具之綜合評估報告書
- 身心障礙兒童: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兒童。
- 未成年父母家庭:兒童之父母均未滿20歲,或兒童由未滿20歲之ㄧ方單獨監護。
- 單親家庭:指離婚、喪偶或未婚生子之家庭,由父或母之一方獨自扶養且單獨監護該名兒童;若兒童為父母共同監護,則申請之家長須為兒童主要照顧者。
- 家庭失功能之弱勢隔代教養家庭:祖父母為兒童之監護人、經社工轉介之兒童或提供父母雙方失蹤之證明。
- 身心障礙者家庭:父或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 原住民兒童: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兒童。
- 新住民家庭:父或母(或法定代理人)之一方領有居留證或身分證但原非本國籍者。
- 受刑人家庭:兒童報名及入托時,父或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入監服刑中。
收托時間原則如下:
一、日間托育:週一至週五上午7時30分至下午6時。
(一) 家長因故未能於約定時間或下午6時前親自接回,委託親友代為接回,家長須事先告知,且受託人應出示證件以確認身分,始能讓受託人接回。
(二) 家長因故無法於約定時間或下午6時前接回,至遲應於當日下午5時前事先告知確定接回時間,以利中心為兒童準備點心充飢,每次點心費酌收40元。
(三) 家長不得提早於上午7時30分前或下午6時以後,送托兒童至中心,如有此情形,中心有不收托之權利,對兒童無照顧、管理等相關責任。
(四) 有下列情形者不提供托育服務:
- 國定假日及市府宣佈停班停課日。
- 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停托。
- 每學期開學前環境準備日停托2天。
二、延時托育:按次提供,每次最晚收托至下午8時。
三、臨時托育:週一至週五上午7時30分至下午6時,限招生名額未滿時提供。
四、各托嬰中心如需調整收托時間,應報本局核定後實施。
收費標準:
一、月費:9,000元(不含奶粉、尿布等個人相關用品費用;符合保母托育補助申請資格者,由托嬰中心協助申請,本局撥入補助款項至家長指定帳戶)。
二、未滿1個月入托:非於每月第1收托日入托者,月費依實際就托日數(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佈停班停課日)收費,每日以300元計費。
三、臨時托育費:在招生名額未滿時提供,一般家庭每小時依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時薪收費,弱勢家庭每小時酌收50元,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每次點心費酌收40元),於托育當天以現金方式繳交。
四、延時托育費:兒童逾下午6時後仍留滯中心,每小時依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時薪收費,30分鐘內收前述金額二分之ㄧ費用(四捨五入)(未滿15分鐘者不收費,超過15分鐘者(含)以30分鐘計,超過31分鐘者(含)以1小時計),另點心費每次40元,均需於每月最後1天收托日繳交。
五、保險費用: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六、個別需求:依個別需求提供兒童接回前洗澡服務,每日1次,每次收費100元,若需全月提供兒童洗澡服務,則每月收費1,500元,需於每月最後一天收托日繳交。
七、代辦費:代購書包、餐袋、服裝、物品…等,由家長自行決定是否購買。
退費標準:
- 退費基準:以每日300元為計算標準(每月月費9,000元除以30日計)
- 新生退托:自初次收托日起7日內(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佈停班停課日)退托並完成退托手續者,按實際收托日數收取費用(含例假日)。
- 退托:當月就托未滿15日(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佈停班停課日)申請退托者,退月費1/4;就托15日以上(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佈停班停課日)申請退托者,不予退費。
- 事假:不予退費。(事假係指兒童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致兒童無法就托)
- 病假:連續請假滿5天以上(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佈停班停課日)者,退還請假日數1/2費用。(需檢具醫生診斷證明)
- 傳染病防治停托:退還停托日數(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佈停班停課日)1/2費用。
- 環境準備停托:中心每學期開學前停托2日,進行全中心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不予退費。環境準備停托,各托嬰中心應協助提供其他托育資源。
國定假日(含勞動節)、週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高雄市政府發布之停班、停課而致停托者不予退費。
非因高雄市政府發佈之停班、停課或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需停托時(如停水、停電等),依停托日數按每月30日(含例假日、國定假日)為計算基準退還。
資料來源: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高雄市公共托嬰中心
名稱 | 地址 | 電話 | 服務時間 |
三民陽明公共托嬰中心 | 三民區陽明路300號2樓 | 07-3801856 | 週一至週五早上7:30~下午6:00 |
鳳山光復公共托嬰中心 | 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20號1樓 | 07-7408616 | 週一至週五早上7:30~下午6:00 |
左營實踐公共托嬰中心 | 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1樓 | 07-5886717 | 週一至週五早上7:30~下午6:00 |
前鎮竹西公共托嬰中心 | 前鎮區廣東三街73號2樓 | 07-7161625 | 週一至週五早上7:30~下午6:00 |
仁武公共托嬰中心 | 仁武區中正路94號3樓 | 07-3721884 | 週一至週五早上7:30~下午6:00 |
大寮公共托嬰中心 | 大寮區鳳林三路315之22號2樓 | 07-7828330 | 週一至週五早上7:30~下午6:00 |
小港公共托嬰中心 | 小港區康莊路80號2樓 | 07-8055828#9 | 週一至週五早上7:30~下午6:00 |
新興公共托嬰中心 | 新興區民生一路321號2樓 | 07-2150751 | 週一至週五早上7:30~下午6:00 |
岡山公共托嬰中心 | 岡山區河堤路2段122號1樓 | 07-6298550 | 週一至週五早上7:30~下午6:00 |
鼓山公共托嬰中心 | 鼓山區九如四路763號1樓 | 07-5217893 | 週一至週五早上7:30~下午6:00 |
三民兒福公共托嬰中心 | 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3樓 | 07-3958366 | 週一至週五早上7:30~下午6:00 |
林園公共托嬰中心 | 林園區林園北路191號2樓 | 07-6421938 | 週一至週五早上7:30~下午6:00 |
前金公共托嬰中心 | 前金區中正四路261號2樓 | 07-2153998 | 週一至週五早上7:30~下午6:00 |
鳳山中崙公共托嬰中心 | 鳳山區中崙五路5號 | 07-7538180 | 週一至週五早上7:30~下午6:00 |
路竹公共托嬰中心 | 路竹區中正路51號2樓 | 07-6071101 | 週一至週五早上7:30~下午6:00 |
旗山公共托嬰中心 | 高雄市旗山區中正路199號 | 07-6622281 | 週一至週五早上7:30~下午6:00 |
楠梓公共托嬰中心 | 楠梓區後昌路960巷19號3樓 | 07-3640791 | 週一至週五早上7:30~下午6:00 |
私立托嬰中心
三民區
高雄市私立頂尖小子托嬰中心
住址:民豐路70號1-2樓 電話: 07-3954611 收托人數: 20
高雄市私立頂尖小子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0~1歲:12,000元 1~2歲:12,000元 2~3歲:12,000元 (收費期間:2月~7月共6月;8月~1月共6月) |
月費 | 0~1歲:13,000元 1~2歲:11,000元 2~3歲:10,000元 |
中途收托 | 月費依實際就托日數(不含例假日)收費,每日以300元計費。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一天1,00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半小時50元,每小時100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代辦費 | 嬰幼兒寫真本1,500元~2,000元,由家長自行決定是否購買。 |
◎ 開學一個月內入學並繳交註冊費折扣$1,000元,兄弟姐妹二人同時入學註冊享有8折優惠($9,600元) ◎ 單親、中低收入戶、弱勢家庭註冊費五折、月費折1,000元 |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若交註冊費,但因故未托者扣註冊費3,000元(為行政管銷費用)。 2.收托之日起未滿4週者,註冊費退還2/3。 3.收托之日起未滿2個月者,註冊費退還1/3。 4.收托2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 |
退托 | 月費退費基準,(當月月費除以30天等於一天的費用*30天減掉已送托天數)=退費費用 |
事假、病假 | 連續請假5天以上(不含例假日)達退費標準。退還點心費,點心費以月費一半除以30天等於一天的點心費,再乘以實際請假天數(不含例假日)=退費費用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退還點心費,點心費以月費一半除以30天等於一天的點心費,再乘以實際請假天數(不含例假日)=退費費用 |
高雄市私立聖馨托嬰中心
住址:同盟二路19號1樓、21-1號1樓及22-2號2樓 電話: 07-3120988 收托人數: 55
高雄市私立聖馨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12,000元(其中包括學費6,000元,雜費6,000元) 〈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2月1日至7月31日〉 |
月費 | 18,000元(其中包括午餐費900元、點心費750元、托育費13,000元、材料費2,000元、活動費1,350元)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20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00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其他費用 | 代購餐袋、運動服……等,由家長決定是否購買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學期托育服務起始日前提出不入托者,全數退還 2.學期托育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托育服務總日數1/3停托者,退還2/3費用 3.逾學期托育服務總日數1/3未逾2/3停托者,退還1/3費用 4.逾學期托育服務總日數2/3停托者,不予退費 |
退托 | 按停托當月就讀日數比例退費 |
事假 | 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請假日數(不含例假日)連續達5日以上者,按連續請假日數比例退還午餐錢、點心費,其餘項目不與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日數(不含例假日)連續達5日以上者,按停課日數比例退還1/2月費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退費 |
高雄市私立扶儷經典河堤托嬰中心
住址:聯興路46號1-2樓 電話: 07-3909680 收托人數: 32
高雄市私立扶儷經典河堤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10,000元 (收費期間:於每年1月(計算時間2/1-7/31)及7月(計算時間8/1-1/31)收註冊費) |
月費 | 日間托育 07:30~18:15 14,800 半日托育(上午) 07:30~13:00 9,620 半日托育(下午) 13:00~18:15 9,620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120元 |
延時托育費 | 18:15以後延時托育費為每小時120元(餐費30元另計)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若已繳交註冊費,但因故未入托者,則註冊費全數退還。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4週者,註冊費退還2/3。 3.收托之日起至未滿2個月者,註冊費退還1/3。 4.收托2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
退托 | 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
事假、病假 | 連續請事病假達5天以上者(以實際上課天數為主,不含例假日),中心應按月費14800/2/30天*請假天數=需退費用(需退費用為餐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全額退費。 |
◎幼兒請假退費之日期計算,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 |
高雄市私立禾豐托嬰中心
住址:興隆街67號1樓、夾層、2樓 電話: 07-3909558 收托人數: 32
高雄市私立禾豐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保育費 (即註冊費) | 1.每學期15,000元,(其中包含設備維護更新費、課程材料費等) 〈上學期:當年度8月至隔年1月;下學期當年度2月至7月〉 2.學期中入托按月數繳交 |
月費 | 1.未滿一歲兒童每月15,000元、滿一歲~未滿兩歲兒童每月14,000元(包含教保費、活動費、照護消耗品…等) 2.每月中途入托案每月月費平均實際就學日數計算 |
餐費 | 1.每月3,000元 2.每月中途入園按每月月費平均實際就學日數計算 |
臨時托育費 | 一天800元(時間:早上8點到下午4點,含早點、午餐、下午點心) |
延時托育費 | 18時至18時59分:120元、19時以後:每小時400元(不含晚餐)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其他費用 | 洗澡費:每次80元 含施巴沐浴及洗髮精,每月收取(若有個人需使用廠牌,請自行提供)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註冊後,於開學前因故未到則全數退還,但需扣除1,000元保額費。(含預繳者) 2.入學未滿4週,學費退還2/3 3.開學後2個月內,學費退還1/3 4.開學2個月後則不退 |
退托 | 退托當月就托不滿15天以下(含例假日)按未就托日數退還月、餐費。 退托當月就托滿16天以上(含例假日),不退月費,餐費依未就托日數退費 |
事假、病假 | 連續請假超過五日(不含例假日,連續有五日),第六天起每日酌退餐點費100元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因法定疾病請假者,自第一天起每日酌退100元餐點費。 |
其他 | 1.連續國定假日或例假日超過5日以上(含例假日),第6天起每日酌退餐費100元。 2.因政府公告國小以下須停止上課(如:颱風假公告需上班不上課)不予退費。 |
高雄市私立愛寶堡托嬰中心
住址:春陽街50號1樓 電話: 07-3985389 收托人數: 20
高雄市私立愛寶堡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6,000元 (第一學期:8月1日~隔年1月31日止,第二學期:2月1日~7月31日止)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幼兒領有證明,或經社會局社工評估無力負擔之危機家庭幼兒除政府補助之外,減免註冊費1/3 |
月費 | 0~1歲 12,000元 1~2歲 10,000元 2~3歲 10,000元 |
餐點費(每月) 滿5個月以上開始收費 | 0~1歲 1,000元 1~2歲 2,000元 2~3歲 2,000元 |
臨時托育費 | 0~1歲 150元/小時(餐點費一餐收費40元,以實際用餐次數計算) 1~2歲 200元/小時(餐點費一餐收費40元,以實際用餐次數計算) 2~3歲 200元/小時(餐點費一餐收費40元,以實際用餐次數計算) |
延時托育費 | 晚上5:00過後至6:00,超過15分鐘以30分鐘收費60元,超過30分鐘以上,以一小時計算收費120元 晚上6:00過後至7:00,超過15分鐘以30分鐘收費75元,超過30分鐘以上,以一小時計算收費150元 晚上7:00過後至8:00,超過15分鐘以30分鐘收費100元,超過30分鐘以上,以一小時計算收費200元 晚上8:00過後至9:00,超過15分鐘以30分鐘收費150元,超過30分鐘以上,以一小時計算收費300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代辦費 | 書包 250 姓名貼 70 棉被提袋 120 餐袋(含三個碗、蓋及湯匙)350 |
其他 | 洗澡 1,000元/月 若家長臨時需求:每次100元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繳款後未就托者扣行政費1,500元,餘者全退。預繳訂金者扣行政費20%,餘者全退。 2.嬰幼兒就托後未逾4週,註冊費退還2/3。 3.就托後於4週,註冊費退還1/2。 4.就托2個月以上不予退費。 |
退托 | 以月費及餐點收費以30日平均計算,退還未送來托育日數之費用 |
事假 | 嬰幼兒於事前請事假,且連續4日(含例假日)以上者,退還餐點費以收費30日平均計算退費,餘則不予退費 |
病假 | 嬰幼兒請病假(含法定傳染病請假),且連續4日(含例假日)以上者,退還月費及餐點費以30日平均計算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嬰幼兒請病假(含法定傳染病請假),且連續4日(含例假日)以上者,退還月費及餐點費以30日平均計算退費。 |
高雄市私立華頓中都托嬰中心
住址:德裕街28號2-3樓 電話: 07-3230435 收托人數: 37
高雄市私立華頓中都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20,000元 |
訂位金 | 5,000元,視為註冊費預收 |
月費 | 1.0-6個月(托育費22000+材料費1000計23000元) 2.7-12個月(托育費20000+點心費2200+材料費800計23000元) 3.13-24個月(托育費20000+點心費2200+材料費800計2300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00元、半小時50元。未滿30分鐘者以30分鐘計,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 |
其他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弱勢兒童之收費,均予減免月費優待2000元。 |
退費標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 | |
註冊費 | 1.在未收托日前及全額退費。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四週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3.收托之日起未滿二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ㄧ。 4.收托二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
月費 | 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列依據天數核算。(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
請假 | 幼兒請假連續滿5天,其依幼兒實際請假日退費之計算(以每月30日計,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全額退費。 |
大寮區
高雄市私立親親寶貝托嬰中心
住址:萬丹路595號1-2樓 電話: 07-7862177 收托人數: 40
高雄市私立親親寶貝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10,000元 |
月費 | 8,000元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收托之日起至未滿4週者,註冊費退還2/3。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2個月者,註冊費退還1/3。 3.收托2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
退托 | 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
事假、病假 | 如幼兒連續請病假5天或事假10天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50%,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全額退費。 |
◎幼兒請假退費之日期計算,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 |
高雄市私立卡爾頓托嬰中心
住址:萬丹路178號3樓 電話: 07-7824258 收托人數: 50
高雄市私立卡爾頓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12,000元 (8月1日至1月31日或2月1日至7月31日) |
月費 | 12,00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00元。未滿30分鐘者,不計。30分鐘以上,未滿40分鐘者,以半小時計。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其他 | 2000元。視為註冊費預收,於註冊費中扣除。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收托之日起至未滿4週者,註冊費退還2/3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2個月者,註冊費退還1/3 3.收托2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
退托 | 自初次收托7日(含例假日)內退托者,按收托日數比例收取月費,每日400元(含例假日) 因故停托者,依停托日數,按每月30日為基準退還 |
事假、病假 | 連續請假未滿5天(含例假日)者,不予退費。 連續請假(事)假7天以上者(包含例假日),則退還請假上課日數之月費1/2。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之上課日數退還1/2的月費。 |
高雄市私立雅斯特托嬰中心
住址:鳳屏一路293號3樓 電話:07-7034242 收托人數: 21
高雄市私立雅斯特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12,000元 |
訂位金 | 2,000元,視為註冊費預收,於註冊費中扣除 |
月費 | 1.0-12個月:15,000元(托育費13,000元+教材費1,000元+活動費1,000元) 3.13-24個月:15,000元(托育費11,000元+餐點費2,000元+教材費1,000元+活動費1,00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半小時75元。未滿5分鐘者,不計;超過5分鐘半小時計;30分鐘以上,未滿60分鐘,以1小時計。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註冊後收托前退學者:一周前通知中心全數退還,惟得沒收1,000元訂金。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四週: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3.收托日起滿四週未滿二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ㄧ。 4.收托二個月以上者:不退費。 |
月費 | 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列依據天數核算。 |
請假 | 請假連續滿5天或事假10天以上者(不含六、日及國定假日),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50%,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核算基準除以22日為每日退費標準,再乘以退費日數。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請假達(含)5天以上者(不含六、日及國定假日),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退還托育費、餐點費50%(須附診斷證明),核算基準除以22日為每日退費標準,再乘以退費日數。 |
代辦費 | 含保險費、幼兒個人用品、奶粉等雜費,如未投或購置應退還。 |
小港區
高雄市私立佑幼房托嬰中心
住址:山明路389號1-2樓 電話:07-8022168 收托人數: 17
高雄市私立佑幼房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6,000元(含學生團體保險費700元,活動費4,500元、教材費800元) (收費期間自收托當月起算六個月,如為15日前就讀,註冊費自收托當月起算;如為15日後就讀,註冊費自下月起算) |
月費 | 11,500元(含餐點費1,000元、托育費10,000元、沐浴服務500元) |
延時托育費 | 18:00~18:30接嬰幼兒收取加托費100元,18:30~19:00接嬰幼兒收取加托費200元。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收托當月即採半年1次收取註冊費。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4週停托者(含請假),註冊費退還2/3。 3.收扥之日起至未滿2個月停托者(含請假),註冊費退還1/3。 4.收托2個月以上停托者(含請假),註冊費不予退還。 |
退托 | 1.新生入托第一週試讀期間,採每日700元計費,第二週確定收托後,列入月費計算(即試讀費將從月費中扣除,不重複收取)。 2.當月就讀未滿15日停托者(含請假及六日,無論假別),月費退還三分之一。 3.當月就讀達16日(含)以上停托者(含請假及六日,無論假別),月費不予退還。 |
事假 | 月費不予退還。 |
病假 | 病假10日(含週六、日)以上者,請提出醫生診斷證明,退還請假日數之1/3月費(即退還:月費/30*請病假天數*1/3)。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因法定傳染病停托在家休養者(如腸病毒、結膜炎…等),請依規定請假7日(含週六、日)以上在家休養,請假1週(含週六、日)退還月費1,000元。 |
喪假 | 退還請假日數之月費(即退還:月費/30*請喪假天數) |
其他 | 春節及其他連休假期為國定假日,不予退費。 |
高雄市私立恩雨托嬰中心
住址:桂華街430號1樓 電話:07-7932001 收托人數:80
高雄市私立恩雨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6,000元 (上學期:7月1日至12月31日;下學期:1月1日至6月30日) |
月費 | 10,000元(含餐費500元、點心費500元、保育費9,00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20元。未滿30分鐘者,不計。30分鐘以上,未滿35分鐘者,以半小時計。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幼童繳交註冊費後於入中心前如因故未入者,中心得由已交註冊費中扣除全部註冊費1/10作為行政支出費,然最高不超過1,000元,於月費已扣除者外,餘額應予退還。 2.入中心未逾2週離開中心者,註冊費退回1/2。 3.入中心2週以上,未逾4週離開中心者,註冊費退回1/3。 4.入中心4週以上者不退費。 |
退托 | 幼兒若因故無法於中心托育,中心得依當月公定托育天數日為分母,實際托育天數日為分子進行扣除後,退還該幼童剩餘之費用(未能除盡則四捨五入,而分母及分子皆不含例假日) |
事假、病假 | 1.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訖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公定托育天數核算。 2.連續請病假5天或事假10天以上者(不含例假日),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50%,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不含例假日)全額退費。 |
高雄市私立華升托嬰中心
住址:港後路54號 電話:07-8225095 收托人數:51
高雄市私立華升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6,000元 |
訂位金 | 2,000元,視為註冊費預收,於註冊費中扣除 |
月費 | 11,000元(保育費10,000元+餐費500元+點心費500元) |
延時托育費 | 依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實薪,按比例計算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註冊後收托前退學者:由已交註冊費中扣除1/10作為行政支出費,惟不得超過600元。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2週:註冊費退還二分之一。 3.收托日起2週以上未於4週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ㄧ。 4.收托4週以上者:不退費。 |
月費 | 1.依當月表定托育天數為分母、實際托育天數為分子進行扣除後,退還剩餘之費用(未能除盡者四捨五入,不含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 2.適應期5天,未能適應需退費者,案當月月費及出席比例扣除,退還所繳其餘費用。 |
請假 | 1.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退費時按比例依據表定托育天數核算。 2.連續請病假滿5天或事假10天以上(不含例假日)、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50%,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不含例假日)全額退費。 |
代辦費 | 含保險費、幼兒個人用品、奶粉等雜費,如未投或購置應退還。 |
左營區
高雄市私立貝比鹿托嬰中心
住址:立大路137號1、2及3樓部分空間 電話:07-3500299 收托人數:29
高雄市私立貝比鹿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8,500(每半年) 包含聯絡簿、購置書包、雜費 |
月費 | 15,000(含午餐、點心) |
延時托育費 | 100元/每小時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其他費用 | ※ 洗澡:1歲起在中心洗澡 加收$1,000/月 ※ 晚餐:須在中心內搭伙晚餐 加收$1,000/月 |
退費標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 | |
註冊費 | 1.註冊後入托前退學者,若先以購置書包、聯絡本…等扣費1,000元 2.入中心就托未滿4週,註冊費退還2/3 3.入中心就托4週至未滿2個月內,註冊費退還1/3 4.入中心就托2個月以上,註冊費不退 |
退托 | 以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實際天數核算 |
事假、病假 | 如因家長個人因素,幼兒連續實際請假5天以上(不含例假日),則退還請假實際日數之費用的餐點費(每日100元),如無連續請假者(及未滿5天者)一律不予退費 說明: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退費(不含例假日),舉例:如連續請假5日內含有六、日兩天則實際請假天數為3日則不予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肺結核高傳染性疾病,依衛生所規定居家隔離一週,需請假五日以上(不含例假日)依實際請假日數×50%退費(以月費計算)。(腸病毒依衛生所規定需停課七日) 【腸病毒請假退費舉例說明:月費金額÷當月日數×50%×請假日數(扣除星期六、日)=退費金額】 |
其他 | 1.颱風天依氣象局公佈停課為主,停課不予退費 2.春節、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期不另退費 3.凡托育者,將不再因補課而另行退費、補課或補時數 4. 在約定托育時間內不得提前或延後補差時或補換天數。遇連續假期依政府規定補上班上課日,原星期一至星期日皆有來中心 5.凡遇月份有五週之星期日,即為本中心排休日,提醒家長請做好事前托育及排班安排 |
◎以上均強調連續請假五日以上(不含例假日)為退費標準,不得以補湊請假五日為退費理由 |
高雄市私立芽芽與豆豆托嬰中心
住址:重上街225號1~3樓 電話:07-3487228 收托人數:34
高雄市私立芽芽與豆豆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6,000元,其中包括活動費600元 〈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2月1日至隔年7月31日〉 |
月費 | 14,000元(其中包括餐點費1,500元、托育費12,500元) |
延時托育費 | 上午7:30以前、下午6:10以後,每15分酌收25元,每月結算一次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開學前退學者:全數退還 2.入學後未滿4週:退還2/3 3.入學後4週:退還1/2 4.開學後2個月內:退還1/3 5.學後2個月以上:不退費 |
退托 | 核算基準以月費除以30日為退費標準(含餐點費),再乘以退費日數(不含國定例假日)。 |
事假、病假 | * 如幼兒連續請病假5天或事假10天以上者(不含國定例假日),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餐點費,核算基準為餐點費除以30日為退費標準再乘以請假日數,其餘不退,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不含國定例假日)全額退費 |
高雄市私立理想園托嬰中心
住址:曾子路1號2樓 電話:07-3418353 收托人數:48
高雄市私立理想園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15,000元 〈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 |
月費 | 16,000元(其中包括餐點費500元、活動費800元、托育費14,000元、教材費700元)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20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200元,30分鐘內不計費,超過30分鐘以1小時200計收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尚未入中心者全退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4週者,退費2/3 3.收托之日起至為未滿2週者,退費1/3 4.收托之日2個月以上,不予退費 |
事假、病假 | 病、事假連續5天以上(不包含例假日),退還請假日數支當月餐點費(500÷30)×未上課日期,惟月費不退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法定傳染疾病嬰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疾病,需留家照顧檢附醫生證明,依實際請假日數全額退費(月費÷30)×未上課日期 |
高雄市私立愛‧希望托嬰中心
住址:至聖路238號1-3樓 電話:07-5578238 收托人數:50
高雄市私立愛.希望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18,000元 〈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 |
月費 | 15,000元(其中包括餐點費6,500元、托育費5,000元、活動費2,000元)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未滿30分不計,30分以上未滿60分以1小時計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註冊後收托之日前退學者:全數退還;新舊生得保留二週報名期限,惟得沒收1,000元訂金 2.入中心收托之日起至未滿4週者:註冊費退還2/3 3.收托日起滿四週至未滿2個月內:註冊費退還1/3 4.收托2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
退托 | 按月收,當月提前收月費者,如於當月前申請退學者則全數退回。中途停止托育者,依實際應就托日數退費(每日退費金額=月費÷30日)。若收托已滿兩周,中途停止托育者,就托日未滿15日(含例假日)申請退托者,退月費1/4;滿15日未滿1個月者(含例假日)申請退托者,不予退費。 |
事假、病假 | 連續請假達(含)5日以上者(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不停班停課日),退還請假日數之每日退費金額之1/3。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法定傳染疾病請病假退還停托日數(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不停班停課日)之每日退費金額之1/3。(需檢具醫生診斷證明) |
高雄市私立但以理托嬰中心
住址:重上街46號3樓 電話:07-3457378 收托人數:20
高雄市私立但以理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21,000元(其中包括硬體設備費1,500元,戶外教學費1,000元) 〈上學期:自當年9月1日至隔年2月28日;下學期:自當年3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 |
月費 | 16,500元(其中包括餐點費1,000元、托育費11,000元、教材費1,500元、衛生保健費1,000元、雜費1,000元、活動費1,000元)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半小時50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開學前退學者:全數退還 2.入中心就學未滿4週:退還2/3 3.入中心就學後4週:退還1/3 4.開學後2個月內:退還1/4 5.開學後2個月以上:不退費 |
退托 | (30-退托日期)×(月費÷30) |
事假、病假 | 連續請假上課日達5日以上(含5日),只退餐點費(50元),餘不退。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停課日數×(月費÷30) |
高雄市私立聖傑托嬰中心
住址:安吉街419號1-3樓 電話:07-5509481 收托人數:22
高雄市私立聖傑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10,000元 〈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 |
月費 | 13,000元(其中包括餐點費6,500元、托育費6,500元)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12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時120元,未滿30分不計,30分鐘以上未滿60分以半小時計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開學前退學全數退還 2.入托就學未滿4週退註冊費2/3 3.入托後(含4週)2個月內退還註冊費1/3 4.入托2個月以上則不退 |
退托 | 按月收費(每月30天計算),當月提前收費者,如當月前申請退學則全數退費。中途退學者依實際應就托日數退費(每日退費金額 =月費÷30天) |
事假、病假 | 幼兒連續請假5天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餐點費的一半,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例:請假5日6,500÷30=217(病假需請醫師診斷證明) 217元*5天=1,085元 1,085元/2=543元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法定傳染疾病請病假達(含)5日以上(含假日),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退請假日數餐點費(需含診斷證明) |
高雄市私立貝安托嬰中心
住址:立大路80號3樓 電話:07-3591681 收托人數:20
高雄市私立貝安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8,500(每半年) 包含聯絡簿、購置書包、雜費 |
月費 | 16,000(含午餐、點心) |
延時托育費 | 100元/每小時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其他費用 | ※ 洗澡:1歲起在中心洗澡 加收$1,000/月 ※ 晚餐:須在中心內搭伙晚餐 加收$1,000/月 |
退費標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 | |
註冊費 | 1.註冊後入托前退學者,若先以購置書包、聯絡本…等扣費1,000元 2.入中心就托未滿4週,註冊費退還2/3 3.入中心就托4週至未滿2個月內,註冊費退還1/3 4.入中心就托2個月以上,註冊費不退 |
退托 | 以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實際天數核算 |
事假、病假 | 如因家長個人因素,幼兒連續實際請假5天以上(不含例假日),則退還請假實際日數之費用的餐點費(每日100元),如無連續請假者(及未滿5天者)一律不予退費 說明: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退費(不含例假日),舉例:如連續請假5日內含有六、日兩天則實際請假天數為3日則不予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肺結核高傳染性疾病,依衛生所規定居家隔離一週,需請假5日以上(不含例假日)依實際請假日數×50%退費(以月費計算)。(腸病毒依衛生所規定需停課七日) 【腸病毒請假退費舉例說明:月費金額÷當月日數×50%×請假日數(扣除星期六、日)=退費金額】 |
其他 | 1.颱風天依氣象局公佈停課為主,停課不予退費 2.春節、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期不另退費 3.凡托育者,將不再因補課而另行退費、補課或補時數 4. 在約定托育時間內不得提前或延後補差時或補換天數。遇連續假期依政府規定補上班上課日,原星期一至星期日皆有來中心 5.凡遇月份有五週之星期日,即為本中心排休日,提醒家長請做好事前托育及排班安排 |
◎以上均強調連續請假五日以上(不含例假日)為退費標準,不得以補湊請假五日為退費理由 |
高雄市私立新莊托嬰中心
住址:群英街85號2樓 電話:07-5569351 收托人數:15
高雄市私立新莊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25,500元(其中包括學費21,600元,雜費3,900元) 〈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 |
月費 | 15,000元(其中包括餐點費4,500元、托育費8,000元、教材費2,500元)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250元 |
延時托育費 | 18:01-18:30 100元 18:31-19:00 200元 19:01-19:30 400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代辦費 | 1,000元,內容包括戶外教學等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註冊後開學前退學者:全數退還;新舊生保留二週報名期限,惟得沒收1,000元訂金 2.入園所就學後未滿4週:學費退還2/3 3.入園所就學後4週:學費退還1/2 4.開學後2個月內:學費退還1/3 5.開學後2個月以上:不退 |
退托 | 當月提前收月費者,如於當月前申請退學者則全數退回。中途退學者,依離園當月就讀日數比例退還。 |
事假、病假 | 連續請假上課日達5日以上(含5日),只退餐點費其餘不退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法定傳染病或其他事由強制停課連續達5個上課日以上者(不含例假日),應按停課日數比例退還餐點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
其他 | 連續國定假日或例假日超過3日以上(第4天起退1天)者比照連續請假上課日達5日以上退費 |
高雄市私立柏恩格托嬰中心
住址:重信路138號1-2樓 電話:07-3591113 收托人數:100
高雄市私立柏恩格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18,000元(含學雜費、設備行政費等) 〈上學期:自當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下學期:自當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
月費 | 25,000元/月 (托育費18,000元、0-6個月衛生保育費/7-24個月餐費4,000元、活動材料費3,000元) 非於每月1日入托者,月費依實際就托日數(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佈停班停課日)收費;核算基準為每日1,100元,再乘以收托日數。 |
延時托育費 | 07:15~07:30延時托育:2,000元/月(提早07:30前每日150元計算) 18:30~18:50延時托育:1,800元/月(逾時18:30後每日100元計算) 18:50~19:15延時托育:3,500元/月(逾時18:50後每日250元計算)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訂金 | 訂金5,000元,視為註冊費預收,入學後於首次註冊費中扣除。另試托後未入托者,收取2,000元行政作業費。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註冊後開學前:全數退還。 2.入中心就托後未滿4週:註冊費退還2/3。 3.入中心就托後滿4週至開學後未滿2個月內:註冊費退還1/3。 4.就托後滿2個月:註冊費不退還。 |
退托 | 1.當月提前收月費者,如於當月前申請退學者全數退回。 2.中途退托者,依實際上課天數比例退費。 |
事假、病假 | 連續請事、病假(需檢具醫生診斷證明)達5日以上(含5日),以每日200元為退費標準,再乘以退費日數。(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佈停班停課日)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需強制停課者(需檢具醫生診斷證明),依幼兒實際停托天數退費;核算基準每天500元為退費基準,再乘以停托天數。(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佈停班停課日) |
其他 | 1.每學期開學前停托2日,為身心調適期及全中心進行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不予退費。 2.連續國定假日或例假日超過3日以上(第4天起退1天)者,第4日起每日200元為退費基準,再乘以退費日數。 3.國定假日(含勞動節)、週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高雄市政府發布之停班、停課而致停托者不予退費。 |
高雄市私立桔康托嬰中心
住址:重和路119號1-2樓 電話:07-3431385 收托人數:17
高雄市私立桔康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12,000元 〈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 |
月費 | 16,000元(其中包含餐點費5,000元、托育費11,000元)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其他 | 3,000元。為訂金,若該生正式入學,則該費用則轉為月費。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收托之日起至未滿4週者,註冊費退還2/3。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2個月者,註冊費退還1/3。 3.收托2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
退托 | 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
事假、病假 | 幼兒連續請病假5天或事假10天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50%,其請假未連續不予退費(不含例假日)。 幼兒請假退費之日期計算,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天日數全額退費。 |
高雄市私立吉婗思托嬰中心
住址:至聖路232號1-3樓 電話:07-5507912 收托人數:50
高雄市私立吉婗思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20,000元 〈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 |
月費 | 15,000元(其中包括餐點費2,000元、托育費12,000元、教材費500元、活動費500元)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30分內不計費,30分鐘至60分以1小時計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註冊後收托之日前退學者:全數退還;新舊生得保留2週報名期限,惟得沒收1,000元訂金 2.入中心收托之日起至未滿4週者:註冊費退還2/3 3.收托日起滿4週至未滿2個月內:註冊費退還1/3 4.收托2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
退托 | 按月收,當月提前收月費者,如於當月前申請退學者則全數退回。中途停止托育者,依實際應就托日數退費(每日退費金額=月費÷30日) |
事假、病假 | 連續請假托育日達5日以上者(不含六日),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50%,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核算基準除以22日為每日退費標準,再乘以退費日數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法定傳染疾病請病假達(含)5日以上(含假日),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退費托育費、餐點費50%(需含診斷證明) |
其他 | 連續國定假日或例假日超過3日以上(第4天起退1天)者比照連續請假托育日達5日以上者退費(彈性放假補課除外) |
高雄市私立貝比鹿沐穗托嬰中心
住址:重上街164巷7號1-2樓 電話:07-3593975 收托人數:105
高雄市私立貝比鹿沐穗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12,000(每半年) 包含聯絡簿、購置書包、雜費 |
月費 | 18,500(含午餐、點心) |
延時托育費 | 100元/每小時 |
臨時托育費 | 1,000/日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其他費用 | ※ 洗澡:1歲起在中心洗澡 加收$1,000/月 ※ 晚餐:須在中心內搭伙晚餐 加收$1,000/月 |
退費標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 | |
註冊費 | 1.註冊後入托前退學者,若先以購置書包、聯絡本…等扣費1,000元 2.入中心就托未滿4週,註冊費退還2/3 3.入中心就托4週至未滿2個月內,註冊費退還1/3 4.入中心就托2個月以上,註冊費不退 |
退托 | 以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實際天數核算 |
事假、病假 | 如因家長個人因素,幼兒連續實際請假5天以上(不含例假日),則退還請假實際日數之費用的餐點費(每日100元),如無連續請假者(及未滿5天者)一律不予退費 說明: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退費(不含例假日),舉例:如連續請假5日內含有六、日兩天則實際請假天數為3日則不予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肺結核高傳染性疾病,依衛生所規定居家隔離一週,需請假五日以上(不含例假日)依實際請假日數×50%退費(以月費計算)。(腸病毒依衛生所規定需停課七日) 【腸病毒請假退費舉例說明:月費金額÷當月日數×50%×請假日數(扣除星期六、日)=退費金額】 |
其他 | 1.颱風天依高雄市政府公佈停課為主,停課不予退費 2.春節、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期不另退費 3.凡托育者,將不再因補課而另行退費、補課或補時數 4. 在約定托育時間內不得提前或延後補差時或補換天數。遇連續假期依政府規定補上班上課日,原星期一至星期日皆有來中心 5.凡遇月份有五週之星期日,即為本中心排休日,提醒家長請做好事前托育及排班安排 |
◎以上均強調連續請假五日以上(不含例假日)為退費標準,不得以補湊請假五日為退費理由 |
高雄市私立康斐托嬰中心
住址:文川路42號1、2樓 電話:07-3460282 收托人數:30
高雄市私立康斐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15,000元 |
訂位金 | 3,000元,視為月費預收,於月費中扣除 |
月費 | 18,00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240元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240元 |
幼童團體保險費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註冊後入托前退托:註冊費全部退還。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四週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3.收托之日起滿四週未滿二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一。 4.收托二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
月費 | 1.以每月30日基準計算。 2.退托依剩餘日數(含例假日)照月費比例退還費用。 |
請假 | 如幼兒連續請事(病)假5日(含以上)者,則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50%,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若連續請假日數,遇國定假日或假日,則國定假日或假日不予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全額退費。 |
其他 | 1.春節、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期不另退費。 2.不入托者訂金全部退還。 |
高雄市私立優兒寶貝托嬰中心
住址:文府路458號 電話:07-3456489 收托人數:34
高雄市私立優兒寶貝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12,000元 |
月費 | 1.0-5個月:16,000元(托育費15,000元+教材費500元+活動費500元) 2.6-24個月:16,000元(托育費13,000元+餐費1,500元+點心費500元+教材費500元+活動費500元)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收費以勞動基準法為準做調整)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收費以勞動基準法為準做調整)。 未滿5分鐘者,不計;超過5分鐘以半小時計。30分鐘以上,未滿60分鐘者,以1小時計。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訂位金 | 2,000元,視為註冊費預收,於註冊費中扣除。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註冊後收托前退托:一周前通知中心全數退還:惟得沒收1,000元訂金。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四周: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3.收托滿四周未滿2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一。 4.收托滿二個月者:不退費。 |
月費 | 1.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事假10天(含)以上者退月費(教材費不退)之50%,核算基準除以30日為每日退費基準,再乘以退費日數。 2.幼兒罹患法定傳染病(需附診斷證明)或請病假等,連續5天(含)以上者(不含六、日及國定假日),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教材費不退)之50%,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核算基準除以22日為每日退費標準,再乘以退費日數。 |
代辦費 | 含保險費、幼兒個人用品、奶粉等雜費,如未投保或購置應退還。 |
岡山區
高雄市私立俊寶兒托嬰中心
住址:正言街50號1-2樓 電話:07-6264669 收托人數:25
高雄市私立俊寶兒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6,000元元 (上學期:1月~6月;下學期:7~12月) |
月費 | 13,000元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100元、每半小時50元(超過15分鐘即以半小時計費)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00元、每半小時50元(超過15分鐘即以半小時計費)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新生入學當日才會給予收費袋,不需提前繳費 1.收托之日起至未滿4週者,註冊費退還2/3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2個月者,註冊費退還1/3 3.收托2個月以上者,註冊費不予退費 |
退托 | 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托時,退費依據退托剩餘天數核算 |
事假、病假 | 幼兒連續請病假5天或事假10天以上者(含例假日),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50%,其請假位連續者不予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含例假日)全額退費。 |
高雄市私立優代托嬰中心
住址:岡山路77號2樓 電話:07-6297855 收托人數:34
高雄市私立優代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13,000元 〈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7月31日〉 |
月費 | 15,000元 |
臨時托育費 | 每日80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00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已酌收註冊費但已在學期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註冊費全數退還,惟得收取1,000元訂金。 2.入中心者後未滿4週,註冊費退還2/3 3.開始收托後2個月內,註冊費退還1/3 3.開始收托2個月後,註冊費不退還。 |
退托 | 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不包含例假日),退還月費之半數(1/2)。 |
事假、病假 | 幼兒連續請病假5天或事假10天以上(不包含例假日),則退還請假日數之月費50%,如無連續者一律不予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高傳染性特定疾病,自願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不包含例假日)全額退費 |
高雄市私立民幼托嬰中心
住址:富貴南街39巷25號1-2樓 電話:07-6232236 收托人數:26
高雄市私立民幼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1.每學期(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20,000元。 2.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單親家庭或其他弱勢兒童註冊費減免20%。 |
月費 | 18,000元/月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24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240元 逾時未滿30分鐘,以30分鐘計。30分鐘以上,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訂位金 | 預訂金3,000元,視為月費預收,入學後於首次月費中扣除。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註冊後入托前退托:註冊費全部退還。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四周: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3.收托滿四周未滿2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一。 4.收托滿二個月者:不退費。 |
退托 | 1.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幼兒實際請假天數核算。 2.不入托者預訂金3,000元全部退還。 |
事假、病假 | 幼兒連續病假5天以上(需檢具醫生診斷證明)或事假5天以上者(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佈停班停課日),退還請假日數費用50%,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連續請假日數如遇例假日、國定假日及高雄市政府發佈停班停課日,則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市府發佈停班停課日不予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退還請假日數費用50%(需檢具醫生診斷證明)。 |
其他 | 春節、國定假日(含勞動節)、週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高雄市政府發佈停班停課致停托者,不予退費。 |
林園區
高雄市私立華莘托嬰中心
住址:清水嚴路79號1-2樓 電話:07-6452000 收托人數:32
高雄市私立華莘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6,000元(其中包含教材費3,000元、行政設備費3,000元) (收費期間:2月1日~7月31日共6月;8月1日~1月31日共6月) |
月費 | 0~6個月 13,000元 6個月~1歲 12,000元 1歲~2歲 10,000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幼兒註冊費後未於開學日就讀者,行政設備費應全數退還。 (教材編入課程上使用,上完課教材由家長帶回家幫幼兒復習使用。教材使用過後則不予退教材費。另幼兒註冊後未入托,教材費不予退還,故教材應交家長帶回使用。) 2.開始收托後2週內離中心者,行政設備費應退還2/3。 3.開始收托後4週內離中心者,行政設備費應退還1/2。 4.開始收托後4週以後離中心者,不予退還。 |
退托 | 幼兒如中途停托,只看當月只讀幾天就收取該天數費用。 |
事假、病假 | 幼兒連續請假達5天以上者,依其請假日數扣還月費費用。 例:12,000(月費)÷30日(應上課日數)*5日(請假日數) 400元(天)*5=2,000元(扣費金額)。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連續請病假達5天以上者,依其請假日數扣還月費費用。 例:12,000(月費)÷30日(應上課日數)*5日(請假日數) 400元(天)*5日=2,000元(扣費金額)。 |
阿蓮區
私立寶貝屋托嬰中心
住址:民族路173巷22號1-2樓 電話:07-6312395 收托人數:17
高雄市私立寶貝屋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月費 | 13,000元 |
臨時托育費 | 星期六臨時托育只限托嬰中心寶寶,早上7:30-下午5:20(收費600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退托 | 月費以每月30日計,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
事假、病假 | 如果幼兒連續請病假5天或是連續請假10天則退還請假日數之月費數,如無連續者一律不予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自願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全額退費 |
◎幼兒請假退費之日期計算,依幼兒實際請假日(不含例假日) |
前鎮區
高雄市私立佳宜托嬰中心
住址:瑞隆路619號2樓 電話:07-7279770 收托人數:35
高雄市私立佳宜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6,000元 (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 |
月費 | 10,000元(其中包括餐點費5,000元、托育費4,000元、教材費1,000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註冊費入中心前退出者全數退還。 2.入中心未滿4週退還2/3。 3.入中心2個月內退1/3。 4.入中心後2個月以上不退。 |
退托 | 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托而離開中心者,已繳月費但就讀未滿整月退托者,以月費÷30×就托剩餘日數為退費金額(四捨五入法)。 |
事假、病假 | 達5日以上,不含例假日,只退餐點餘不退,核算基準除以30日為每日退費基準,再乘以退費日數。無連續請假者不退費。 退費日數不包含例假日。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以月費乘以實際請假天數全額退費(不包含例假日)(附上醫院開出之診斷證明書) 核算基準除以30日為每日退費基準 |
其他 | 政府規定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連續達7天(含假日)以上,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餐點費餘不退。但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 |
苓雅區
高雄市私立小群托嬰中心
住址:三多一路151巷40號A棟 電話:07-7231007 收托人數:20
高雄市私立小群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15,000元(以6個月計算,中途就托者依比例計算收費) (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 |
月費 | 12,00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00元。僅提供服務至19:00。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就托日前因故未就托者,全額退費。 2.就托日後未滿1個月,退還2/3費用。 3.就托日後未滿2個月,退還1/3費用。 4.就托日後2個月(含)以上,不予退還費用。 |
退托 | 1.嬰幼兒因故未整個月就托時,退還當月全額之費用;或中途停托者則依比例退費。 2.保險費用也依比例退還。 |
事假、病假 | 連續請病假、事假達7天(含例假日)以上,退還請假日數(不含例假日)之月費50% 例如:張生請病假7天(含例假日),退費日數為5天(不含例假日);12,000元÷2=6,000元(月費50%) 6,000元÷30天=200元×5天(退費日數)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以停課日數計算(不含例假日)全額退費。 例如:12,000元÷30天=400天×停課日數 |
其他 | 4. 國定假日及農曆春節連續放假達5日以上,除星期六、日及彈性放假日外,按放假日數之月費50%比例扣除。 例如:12,000元÷2=6,000元(月費50%) 6,000元÷30天=200元×放假日數 |
高雄市私立喜悅托嬰中心
住址:自強三路80巷31號1樓 電話:07-2696838 收托人數:25
高雄市私立喜悅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15000元(上學期 : 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 日;下學期 : 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 |
月費 | 1.0-4個月:托育費15000元。 2.5個月以上:托育費13000元及餐點費200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分鐘 2元。(18:31分起即為逾時計)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代辦費 | 內容包括書包250元/姓名貼100元/棉被提袋120元/工作服200元。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註冊後入托前退學者扣行政費1500元,餘者全退。 2.入中心就托未滿4週,註冊費退還2/3。 3.入中心就托4週至未滿2個月內,註冊費退還1/3。 4.入中心就托2個月以上,註冊費不退。 |
退托 | 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
事假、病假 | 1.連續請假5日以上(不含假日及國定例假日)本中心按月費×50%÷30日×請假天數=退費金額。 2.連續請假15日以上(上課日)皆退還1/2月費。 3.連續請假超過1個月(含例假日)全額退還。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肺結核、結膜炎、輪狀病毒、諾羅等高傳染性疾病並 須強制留家照顧逹7日以上(含7日)依幼兒實際停課日數(不含假日及國定例日)全額退費。 |
其他 | 1.颱風天依高雄市政府公佈停課為主,停課不予退費 2.春節、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期不另退費 3.凡托育者,將不再因補課而另行退費、補課或補時數 4.在約定托育時間內不得提前或延後補差時或補換天數。 5.代辦費之全新品(姓名貼除外)全額退費,疑似使用過或個人成品一律發還帶回不退費。 |
鳥松區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附設高雄市私立長庚托嬰中心
住址: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23-6號2樓 電話:07-7317123 收托人數:25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附設高雄市私立長庚托嬰中心 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收托對象:高雄長庚醫院員工子女) | |
月費 | 9,000元 新生入學以天計費(30天/月) |
延時托育費 | 每半小時40元(因公務延時者不收費)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退托 | 1.整個月不送托則不收費 2.中途退托不退費 |
事假、病假 | 不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不退費 |
楠梓區
私立天使星托嬰中心
住址:裕昌街298號1、2樓及3樓部分空間 電話:07-3626475 收托人數:29
高雄市私立天使星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月費 | 14,000元(其中包含餐點費1,500元、托育費12,000元、教材費500元)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每天50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00元 |
代辦費 | 1,260元(內容包含學生保險費760元、行政作業費、書包費、奶瓶刷500元) |
其他 | 2,000元。作為訂位金保留名額 |
退費標準 | |
退托 | 1.繳保證金後未就讀者將全數退還。 2.入中心就讀後未滿10天(含例假日)月費退還1/2。 3.入中心就讀滿10天至20天(含例假日)月費退還1/3。 4.入中心就讀滿21天以上(含21天)月費將不退還。 |
事假、病假 | 連續請假上課日達5日以上(含5日),只退餐費其餘不退,核算基準除以30日為每日退費標準,再乘以退費日數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連續請假上課日達5日以上(含5日),只退餐費其餘不退,核算基準除以30日為每日退費標準,再乘以退費日數 |
其他 | 訂位保證金視為註冊,入托後則不扣除退還。 |
鼓山區
高雄市私立小蘋果托嬰中心
住址:裕誠路2026號 1-3樓 電話:07-5543608 收托人數:45
高雄市私立小蘋果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10,000元 (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 備註:持有弱勢家庭證明(低收入戶、單親中低戶、身心障礙證明)優待註冊費6,000元。 |
月費 | 1. 0-1歲月費13,000元,其中包括餐點費、托育費、教材費、沐浴費。 2. 1-2歲月費12,000元,其中包括餐點費、托育費、教材費。 |
延時托育費 | 每半小時50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已繳交註冊費或訂金,卻無入托,收取行政處理費1,000元,餘額退費。 2.入托後未滿4週,註冊費退還2/3。 3.開始收托後2個月內,註冊費退還1/3。 4.開始收托後2個月以上不退。 |
退托 | 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作為退費計算基準,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以月費之半數(1/2)為計酌退,月天基數以每月30日計。 |
事假、病假 | 1.如幼兒連續請一般(事、病)假達7天(含)以上(包括例假日),則退還請假上課日數之月費1/2,如無連續者一律不予退費。 2.幼兒住院或罹患高傳染性疾病腸病毒,自願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上課日數之月費1/2退費,無連續7日之限制(須開立醫生證明)。 |
高雄市私立扶儷經典文敬托嬰中心
住址:文忠路26號1-2樓 電話:07-5866860 收托人數:25
高雄市私立扶儷文敬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10,000元 (收費期間:於每年1月(計算時間2/1-7/31)及7月(計算時間8/1-1/31)收註冊費) |
月費 | 日間托育 07:30~18:15 14,800 半日托育(上午) 07:30~13:00 9,620 半日托育(下午) 13:00~18:15 9,620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120元 |
延時托育費 | 18:15以後延時托育費為每小時120元(餐費30元另計)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若已繳交註冊費,但因故未入托者,則註冊費全數退還。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4週者,註冊費退還2/3。 3.收托之日起至未滿二2個月者,註冊費退還1/3。 4.收托2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
退托 | 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
事假、病假 | 連續請事病假達5天以上者(以實際上課天數為主,不含例假日),中心應按月費14800/2/30天*請假天數=需退費用(需退費用為餐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全額退費。 |
◎幼兒請假退費之日期計算,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 |
高雄市私立童臻托嬰中心
住址:美術東二路263號1樓 電話:07-5868696 收托人數:20
高雄市私立童臻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18,000元 (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 |
月費 | 22,000元(其中包括餐點費3,000元、托育費19,00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註冊費(入學後繳交) 1.就托未滿1個月退還2/3。 2.滿1個月未滿2個月退還1/3。 3.超過2個月恕不退費。 |
退托 | 依剩餘日數照月費比例退還費用。 |
事假、病假 | 連續請假5日以上(上課日)每日退餐點費150元。 連續請假15日以上(上課日)退還1/2月費。 連續請假超過1個月(含例假日)全額退還、恕不保留學籍。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連續請假5日以上(上課日)每日退餐點費150元。 |
其他 | 除夕前1日為半日托育至13點退半日托育費500元。 |
高雄市私立寶貝藝術托嬰中心
住址:804 高雄市鼓山區明倫路42號 電話:07 552 2959
高雄市私立寶貝藝術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12,000元 (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 |
月費 | 16,000元(餐點費5,000元、托育費11,000元)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 |
提早、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訂金 | 3,000元 ※若該生正式入學,則該費用轉為註冊費(月費)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註冊費收取之後,因故未托則全額退費。惟在試托期間,若雙方終止契約,托嬰中心退還註冊費及其他各項費用之全部,但得收取行政作業費1000元。 1.收托之日起至未滿4週者,註冊費退還2/3。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2個月者,註冊費退還1/3。 3.收托2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
訂金 | 訂金3,000元視為註冊費(月費)預收,於註冊費(月費)中扣除;若未就讀即退還該3,000元。 |
退托 | 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
事假、病假 | 如幼兒連續請病假5天或事假10天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50%,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全額退費。 |
日期計算 | 幼兒請假退費之日期計算(不含例假日),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 |
高雄市私立珍馨托嬰中心
住址:美術東五路66號2樓 電話:07-5597099 收托人數:35
高雄市私立珍馨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15,000元(上學期:自當年9月1日至隔年2月28日;下學期:自當年3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 |
月費 | 月費16000元,其中包含○托育費:0~4個月16000元 ○餐點費: 4個月以上未滿2歲14000元 4個月以上未滿2歲200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 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 | |
註冊費 | 1.收托之日起至未滿4週者,註冊費退還2/3。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2個月者,註冊費退還1/3。 3.收托2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4.已付訂位金但實際未入托者則退還全額訂位金。 |
退托 | 以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實際天數核算 |
事假、病假 | 1.連續請假5日以上(不含假日及國定例假日)。本中心按月費16000/2/30天*請假天數=需退費用。如無連續請假者(及未滿5天者)一律不予退費。 2. 連續請假15日以上(上課日)退還1/2月費。連續請假超過1個月(含例假日)全額退還。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罹患腸病毒、水痘、諾羅等高傳染性及其他法定傳染病並須強制留家照顧達7日以上(含7日)依幼兒實際停課日數(不含假日及國定例假日)全額退費。 |
其他 | 1.颱風天依高雄市政府公佈停課為主,停課不予退費。 2.春節、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期不另退費。 |
高雄市私立童臻園托嬰中心
住址:神農路207號1-2樓 電話:07-5869689 收托人數:50
高雄市私立童臻園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24,000元(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 |
月費 | 22,00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 元。(17:31至18:30免收費用,於每日18:31起,最晚至19:30)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註冊後收托之日前退學者,全額退還。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1個月者,註冊費退還2/3。 3.收托之日滿1個月至未滿2個月者,註冊費退還1/3。 4.收托超過2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
退托 | 依剩餘日數(含例假日)照月費比例退還費用。 |
事假、病假、法定傳染病停托 | 1.連續請假5-14日(上課日):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50%。 2.連續請假15日以上(上課日):一律退還1/2月費。 3.連續請假1個月(含例假日):全額退還、恕不保留學籍。 |
其他 | 除夕前一日上課日托至13:00:當日退費350元。 |
◎超過最晚收托時間達超過最晚收托時間達 3次以上者,童臻園 有權終止托育契約。惟因不可歸責家長事由,致家長未能事先通知者,不在此限。 |
高雄市私立喜得兔托嬰中心
住址:中華一路339號1-2樓及夾層 電話:07-5531386 收托人數:60
高雄市私立喜得兔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15,000元(上學期:自當年9月1日至隔年2月28日;下學期:自當年3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 |
月費 | 17,000元至19,000元 0-5月19,000元:含托育費18000、材料費1000 6-17月18,000元:含餐點費2300、托育費15000、材料費700 18-24月17,000元:含餐點費2300、托育費14000、材料費700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00元,半小時50元。未滿30分鐘者,以30分鐘計。30分鐘以上,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其他 | 1.報名後於2個月內就托者,須繳交訂位金3,000元 2.報名後於超過2個月就托者,須繳交訂位金5,0000元 訂位金視為註冊費預收,於註冊費中扣除。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先註冊後尚未入托者,註冊費全退;但已付訂位金者,則可保留延長入學時間,若確定不收托者,則不退還訂位金(至繳訂位金日起保留3個月)。 2.收托之日起至4四周者,註冊費退還1/2。 3.收托超過1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
退托 | 若月費已繳交後,中途退托者(含週六、日),則扣除就讀日數(含周六、日),月費以30日為基準計算,退回餘下天數月費。 |
事假、病假 | 1.連續請假7天以上(不含例假日、春節),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250/日。 2.連續請假10日以上(不含例假日、春節),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250/日。 |
其他 | 因法定傳染病等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7天以上者(含假日),則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250/日。 |
高雄市私立小蘋果農十六托嬰中心
住址:裕誠路2056號1-3樓 電話:07-5537122 收托人數:39
高雄市私立小蘋果農十六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20,000元(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 |
月費 | 15,000元 0-6個月包含每週1堂瑜珈、按摩及游泳課程 7-24個月包含餐費 |
延時托育費 | 半小時50元。未滿30分鐘者,以30分鐘計。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未入托者,註冊費全退。試托期間仍得收取行政作業費500元整。 2.試托期屆滿日至未滿4週者,註冊費退還2/3。 3.收托之日起至未滿2個月者,註冊費退還1/3。 4.收托2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
退托 | 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
事假、病假 | 1.如幼兒連續請(事、病)7日(含)以上者,包含例假日,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1/2,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2.幼兒請假退費之日期計算,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 3.幼兒住院或罹患高傳染性疾病腸病毒,自願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上課日數之月費1/2退費,無連續7日之限制(須開立醫生證明)。 4.保險費按剩餘月數,依比例退還。 |
高雄市私立愛寶兒托嬰中心
住址:神農路205號1-2樓 電話:07-5868285 收托人數:44
高雄市私立愛寶兒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36,000元 〈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 |
月費 | 20,000元/月 (托育費14,200元、餐點費3,300元、教材費1,500元、雜費1,000元) 月費以每月30日基準計算,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200元,30分鐘100元。 逾時未滿30分鐘以30分鐘計;逾時超過30分鐘,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訂位金 | 訂位金5,000元,視為註冊費預收,並於首次註冊費中扣除。若取消訂位則須支付1,000元行政處理費。 |
優待對象 | 對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單親家庭或其他弱勢兒童之收費,均予每學期註冊費優待五折。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收托之日起至未滿一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2.收托之日起滿一個月至未滿2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一。 3.收托之日起超過二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4.註冊後入托前辦理退托者:註冊費全部退還。 |
退托 | 1.當月提前收月費者,如於當月前申請退學者,全數退回。 2.中途退托者,依實際上課天數比例退費。(月費÷30日計算) |
事假、病假 | 連續請事、病假5天(不含例假日),只退還餐點費。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餐點費÷22日計算)一天退150元。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連續五日以上(不含例假日)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退請假日數1/2費用(需檢具醫師診斷證明)。 |
鳳山區
高雄市私立小新苗托嬰中心
住址:鳳甲路329號1-3樓 電話:07-7923080 收托人數:31
高雄市私立小新苗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3,000元 (第一學期8月-1月)、(第二學期2月-7月) 未滿一學期按比例計算 |
月費 | 9,500元 未滿1個月按比例計算:全月實際上課日數/全月應上課日數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未滿一學期按比例計算 上學期8月-1月(分子)或下學期2月-7月(分子)/ 6個月(分母) |
退托 | 已繳未收托部份按比例退費 實際未上課日數/每月上課日數 |
事假 | 餘次月按比例扣除 實際請假日數(需連續滿5天)/每月上課日數 |
病假 | 實際請假日數/每月上課日數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傳染病依實際請假日數/每月上課日數 (法定傳染性疾病:腸病毒、水痘、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 |
高雄市私立童心園托嬰中心
住址:南和街80號1-2樓 電話:07-8220267#202 收托人數:20
高雄市私立童心園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月費 | 10,000元(其中含托育費9500元(人事費、雜費)、代辦費500元(材料費、活動費,寶寶成長手冊))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一天600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退托 | 月費以每月30日計,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含例假日) |
事假、病假 | 如幼兒連續請病假5天或事假連續10天(不含例假日),則退還請假日數之月費半數,如無連續者一律不予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自願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退月費半數費用 |
高雄市私立劍聲托嬰中心
住址:中山西路233號2樓 電話:07-7435195 收托人數:20
高雄市私立劍聲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13,000元 〈上學期:9月~2月,下學期:3月~8月〉 中途入托者,依幼兒就讀月數比例收取,其未滿一個月部份,依就讀日數比例收取。 ◎逾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1/3入中心者,全額收取 ◎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1/3未逾2/3入中心者,收取2/3 ◎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2/3入中心者,收取1/3 |
月費 | 0-2歲:12,000元 2-3歲:9,000元 中途入托者,其未滿1個月部份,依就讀日數比例收取。 |
臨時托育費 | 限中心滿2歲幼兒,於未上課日(週六)臨托 每小時150元 |
延時托育費 | 18:00~19:00 每小時120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代辦費 | 書 包:300元(滿2歲需購買) 工作服:200元(滿2歲需購買) 餐 袋:300元(依需求自由購買)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未入中心者,全額退還 2.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1/3入中心者,退還2/3 3.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1/3未逾2/3入中心者,退還1/3 4.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2/3離中心者,不予退費 |
退托 | 以實際就讀日數比例退費 |
事假 | 幼兒請假連續達5個上課日以上(不滿5日,恕不退費),並於事前告知申請「請假手續者」,按連續請假「日數」比例退費 |
病假 | 以實際請假週數退費(自週一至週五,一周計算),依請假日數比例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因法定傳染病,強制停課連續達5個上課日以上者,按停課日數比例退費 |
其他 | 1.國定假日及農曆春節連續放假達5日以上者,除星期六、星期日及彈性放假日外,其餘放假期間之月費,按放假日數比例預先扣除,不收取。 2.保險費用:不退費。 3.代辦費:「已使用」或已製成「成品」,發還成品或用品,不予退費 |
高雄市私立巧博士托嬰中心
住址:新強路267號1-3樓 電話:07-7675821 收托人數:21
高雄市私立巧博士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15,000元 〈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2月1日至7月31日〉 |
月費 | 15,000元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 |
延時托育費 | 若家長在18:30之前接回孩子則不予收延托費用,若延後接回幼兒逾約定時間15分鐘者,應支付逾時費用,每小時100元。未滿15分鐘者,不計。30分鐘以上,未滿40分鐘者,以半小時計。(半小時50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若已繳交註冊費,但因故未入托者全額退還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4週者,註冊費退還2/3 3.收托之日起至未滿2個月者,註冊費退還1/3 4.收托2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
退托 | 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不包含例假日) |
事假、病假 | 幼兒連續請病假5天或事假10天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50%,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依政府規定~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全額退費。 |
高雄市私立愛貝兒托嬰中心
住址:文教路156號 電話:07-7670639 收托人數:43
高雄市私立愛貝兒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18,000元 |
月費 | 1.0-6個月20,000元其中包括托育費用19,000元、教材費500元、活動費500元 2.7-24個月20,000元其中包括餐點費2,500元、托育費16,500元、教材費500元、活動費500元 |
延時托育費 | 150元/時,未滿5分鐘者,不計;超過5分鐘以半小時計;30分鐘以上,未滿60分,以1小時計 |
代辦費 | 含保險費、幼兒個人用品尿布、奶粉等雜費;如未投保或購置退還 |
臨時托育費 | 150元/時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註冊後收托前退托者:一週前通知中心全數退還,惟得沒收1,000元訂金。 2.收托之日起未滿四週:退還三分之二。 3.收托日起滿四週未滿兩個月:退還三分之ㄧ。 4.收托二個月以上者:不退費。 |
月費 | 乙方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還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
事假、病假 | 連續請病假5天或事假10天以上者(不含六、日及國定假日),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月費50%,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核算基準除以22日為每日退費基準,再乘以退費日數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法定傳染病請假達(含)5日以上者(不含六、日及國定假日),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退費托育費、餐點費50%(需付診斷證明) |
代辦費 | 含保險費、幼兒個人用品尿布、奶粉等雜費;如未投保或購置退還 |
高雄市私立彩虹人文藝術托嬰中心
住址:中山西路319號1至3樓 電話:07-7407562 收托人數:18
高雄市私立彩虹人文藝術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20,000元 |
訂位金 | 5,000元,視為註冊費預收 |
月費 | 15,000元 |
延時托育費 | 120元/時,未滿10分鐘者,不計;超過10分鐘以上,以1小時計 |
臨時托育費 | 120元/時 |
沐浴費 | 100元/次,2,000元/月 |
手足同中心優惠 | 每月月費少500元 |
保險費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 | |
註冊費 | 1.註冊後入托前退托者:全數退還 2.收托之日起未滿四週:退還三分之二 3.收托日起滿四週未滿兩個月:退還三分之ㄧ 4.收托二個月以上者:不退費 5.試托期間,雙方終止契約時,乙方應該退還幼童註冊後入托前註冊費及其他各項費用之全部,但得收取行政作業費1,000元 |
月費 | 1.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 2.月費依剩餘日數依照30日/月的比例退還費用 |
請假 | 1.連續請假15日以上(含例假日、國定假日)退還1/2月費 2.連續請假超過1個月(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全額退還,恕不保留學籍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連續請假5日以上者(上課日),每日退費500元 |
高雄市私立忠信寶貝托嬰中心
住址:埤頂里埤頂街252號1-3樓 電話:07-7020505 收托人數:86
高雄市私立忠信寶貝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20,000元 |
訂位金 | 5,000元,視為註冊費預收,於註冊費中扣除 |
月費 | 1.0-6個月:19,000元(托育費18,000元、材料費1,000元) 2.7-12個月:19,000元(托育費16,000元+餐點費2200元+材料費800元) 3.13-24個月:19,000元(托育費16,000元+餐點費2200元+材料費80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半小時75元。未滿30分鐘者以30分鐘計,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 |
其他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弱勢兒童之收費,均予減免月費優待2,000元。 |
退費標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 | |
註冊費 | 1.在未收托日前及全額退費。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四週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3.收托四週以上起未滿二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ㄧ。 4.收托二個月以上者,不予退費。 |
月費 | 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列依據天數核算。(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
請假 | 幼兒請假連續滿5天(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退費計算(以每月30日計),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全額退費。 |
高雄市私立優質童心園托嬰中心
住址:南一街80號 電話:07-7962687 收托人數:40
高雄市私立優質童心園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12,000元 |
月費 | 1.0-15個月:13,000元(托育費12,000元+材料費1,000元) 2.16-24個月:13,000元(托育費11,000元+材料費1,000元+餐點費1,000元)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 |
延時托育費 | 每小時150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註冊後入托前退托:退還註冊費及其他各項費用之全部,但得收取行政作業費1,000元。 2.收托之日起至未滿1個月: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二。 3.收托1個月以上未滿2個月者:註冊費退還三分之一。 4.收托滿二個月者:不予退費。 |
退托 | 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訖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退費時按比例依據天數核算(含例假日) |
事假、病假 | 如幼兒連續請病假5天或事假連續10天(不含例假日),則退還請假日數之月費半數,如無連續者一律不予退費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自願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退月費半數費用 |
橋頭區
高雄市私立諾貝爾托嬰中心
住址:美德街141號3樓 電話:07-6130026 收托人數:15
高雄市私立諾貝爾托嬰中心收退費基準 | |
收費標準 | |
註冊費 | 每學期8,800元 〈上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7月31日;下學期:自當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 |
月費 | 7,200元(其中包括午餐費2,500元、教材費500元、托育費4,200元) |
臨時托育費 | 每小時100元 |
保險費用 | 依高雄市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規定辦理 |
退費標準 | |
註冊費 | 1.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未入園者,全額退還 2.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1/3離園者,退還2/3費用 3.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1/3未逾2/3離園者,退還1/3費用 4.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2/3離園者,不予退費 |
退托 | 以每月實際上課日數計算,依照比例退還餐點費、托育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
事假、病假 | 幼兒請假連續達5個上課日以上,依每月實際上課日數計算,按比例退還餐點費、托育費,其餘項目不予退還。 |
法定傳染病停托 | 校方因傳染疾病停課。依每月實際上課日數計算,按比例退還餐點費、托育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
居家托育服務
(106年修正收費標準)
一、收費項目:
(一)應收項目:托育費。
(二)得收項目:副食品費、延長托育費、臨時托育費及獎金。
二、收費基準:
(一)收費基準以月為單位,每週收托 5 日。
(二)日間托育每日以 10 小時(每日收托時數較 10 小時增加或減少 1小時,每月托育費建議可酌增或酌減 1,000 元,以此類推);全日托育每日以 24 小時為原則。
(三)延長托育費及臨時托育費參考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基本時薪為上限。
(四)副食品費及獎金依家長及托育人員雙方簽定托育契約協議。
三、本市居家式托育每月收費金額:
備註:為利家長申請托育費用補助,居家托育人員收費應依本市訂定之收
退費項目及基準辦理。
四、退費:
一、退費項目:依據訂定之應收項目退費。
二、退費基準:
(一)退費以月為原則,每月以 30 日計算(每月托育費/30 日=每日退費金
額)。
(二)由家長與托育人員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公布之托育服務契
約範本合意訂定退費比例。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位置
定點計時托育,目前初期試辦地點為高雄市第一褓姆協會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至下午5點,每次至少申請2個小時,每小時每名幼兒收費140元,社會局「FUN心育兒資源網」預約申請,或以電話預約(電話:7657367、7657368)
夜間工作家庭育兒服務保母托育費用補助
補助對象:
1.從事夜間工作之父母(或監護人)需夜間送托未滿6歲幼兒之家庭。
2.提供未滿6歲幼兒夜間托育之托育人員。
補助條件:幼兒及其父母親(或監護人)至少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或尚未取得我國國籍之單親新移民家庭但其幼兒設籍本市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致無法照顧家中6歲以下幼兒,而需送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托育人員(不含親屬保母及與受托幼兒為三等親關係)照顧者。
1.幼兒父母親雙方(或監護人)夜間固定(輪班)工作者。
2.幼兒父母親一方(或監護人)夜間固定(輪班)工作者,且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障礙、或服義務役、或處1年以上之徒刑且執行中、或外地工作、或罹患重大疾病或其他經評估之特殊因素。
3.單親一方從事夜間固定(輪班)工作者。
4.幼兒父母親雙方或單親一方夜間持續固定加班者。
收托時段:晚上8時以後父母(或監護人) 仍因工作需送托幼兒,且連續送托逾(含)8小時以上。
補助標準:
1.送托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12%(含)以下者,依收托幼兒人數,補助托育人員每收托1名幼兒每月最高2,000元。
2.如托育天數未達7日則不予補助,達7日(含)以上至14日者補助1,000元,超過15日(含)以上者以1個月計。
申請方式
1.父母(或監護人)得自行向托育地點所屬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申請媒合轉介。
2.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須告知父母(或監護人)有關本項補助規定。
3.本項補助之申請方式、應備文件、審核作業、補助款發放、督導及查核,由本局另定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 高雄市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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